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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綸 | 19th Jan 2008 | 經綸天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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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從來不相信選舉可以達到正義。選擧只是一種分配權力的工具,不是改變根本權力結構的方法,本土社會中的權力架構、國際權力架構不動搖,選舉只不過是原來統治階級用來操控政治權力的新手段,極其量就是將控制政治的成本擡高一點兒,加一點規範。

簡單地把選舉與“民主”連在一起,是將民主便宜地賤賣。如果民主的目的是人民的福祉受到政體的保障,讓人民的意志得以伸張,讓弱勢的人民的利益也得以給代表的話,選舉制度本身很難達到這些目標。因爲選舉本身並不會改變政治力量的分佈。在政治力量分配不改變的情況下,選舉不過是添加了一個讓統治階層牢固現行權利分配的手段:不外乎吸納選舉領袖,或者自行製造選舉領袖。

吸納選舉領袖、操控選舉的方法、手段實在有太多了,成本較高、手段較高明的從控制媒體開始,到滲透入精英階層、工會、非政府組織等;手法比較粗鹵的就直接影響選舉、使用暴力等方法。

民主是沒有辦法便宜地達到的,改變權力結構—亦即是革命—不是請客吃飯。以爲靠被賦予的選舉就可以達到“民主”的人民,其實是受到便宜民主的蒙蔽。尋求選舉帶來“民主”應該被正確地理解為“尋求和平、規範地改變權力分配手段”,亦即與虎謀皮,挑動現在在權力架構頂層的階級的根本利益。